立法會第七題:學生閱讀能力
問題:
據報,一項有35個國家及地區參與的學生閱讀能力研究顯示,香港兒童入讀小學一年級時,閱讀能力名列榜首,但到小學四年級時,卻排名第十四。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全面評估中小學不同階段學生的閱讀能力;若有,評估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當局就培育兒童的閱讀文化所採取措施的成效;及
(三)當局有否制訂客觀指標,定期評估兒童的閱讀能力;若有,指標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近二十年來,政府每年均透過「香港學科測驗」評估學生在不同學習階段的語文能力(包括閱讀、寫作、聆聽、說話)。「香港學科測驗」是常模參照評估,內容是根據本地課程而設定的。評估的結果反映學生平日學習所得。學科測驗評估的語文能力包括閱讀能力。根據近年閱讀能力評估結果,學生表現大致如下:
中國語文:
與其他語文能力相比,初小學生的閱讀能力尚可;高小學生認識字詞的能力則頗強。
英國語文:
在各項語文能力之中,初小學生透過閱讀取得資訊的能力較強;高小學生閱讀理解的能力則較弱。
二○○一年十二月,政府亦有就學生的閱讀習慣進行調查。根據調查所得,低年級的學生較多閱讀課外書籍,而高年級的學生則較多閱覽電子資訊。小學生多為了增加知識而閱讀,中學生則多為了消閒而閱讀。
隨著二○○二年課程改革的實施,課程發展議會正在參考國際上的語文標準,編訂一套指標描述。報章上引述的閱讀能力研究,所依據的是學生用母語閱讀的表現,並不是與課程掛鉤;但仍然可以作為製訂本地語文標準的參考,相信有助我們訂定提高香港學生閱讀能力的措施。
(二)政府認為培養閱讀文化是持續不斷的過程,為此,已在二○○○年五月成立閱讀策略工作小組,發展及實施有關的行動方案推動閱讀文化,以配合教育改革的關鍵項目之一:「從閱讀中學習」;並且製訂有關的檢討計畫,從研究探索、學校發展計畫等多方面蒐集資料。我們即將訂出檢討的日程;蒐集到的資料將有助日後的規畫。
(三)課程發展議會為配合課程改革,正編製基本能力水平的描述,以評估學生的中文、英文學習表現,其中包括閱讀能力的指標。我們計畫自二○○三年六月起,使用基本能力的指標,透過「基本能力評估」的「學生評估」,為全港小學多提供一套輔助校內評估的工具。「基本能力評估」的「系統評估」則用以監控全港學生的語文水平,將自二○○四年起在小三級實施,並於二○○五年延伸至小六級,二○○六年延伸至中三級。
完
二○○三年五月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