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十題:幼稚園的學額需求
問題:
鑒於本港的出生率持續下降,幼稚園學位的需求因而不斷減少,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根據哪些規劃標準,以決定是否在公共屋邨或屋苑內預留地方作幼稚園用途;及
(二)為避免幼稚園學額供過於求,有否計劃檢討該項規劃標準;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根據現時的機制,在公共屋邨或大型的私人屋苑發展的規劃階段,教育統籌局(教統局)會按有關地區三至五歲兒童人口所佔的百分比的預測數字,推算出該屋邨或屋苑內幼稚園適齡兒童的數目。教統局然後會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每六十七名三至五歲兒童需要一個上下午班制班房的標準,再推算出該屋邨或屋苑內須開辦的幼稚園數目。
除了幼稚園的數目之外,《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對幼稚園的選址亦有提供指引,訂明幼稚園宜設於住宅區的四百米範圍內。在上學途中,幼稚園學生不應須橫越沒有分層行人過路處或交通燈號控制的主要道路。
根據上述各項標準而獲預留作幼稚園校舍用途的地方,就公共屋邨內的幼稚園校舍而言,房屋署會負責興建和所需的費用。至於私人屋苑內的幼稚園校舍,則由發展商負責興建和所需的費用。
(二)我們會密切監察最新的人口推算,並按各區最新的人口預測,不時檢討幼稚園的規劃,以盡量避免在同一公共屋邨或屋苑內的幼稚園因學位過多,而導致各間幼稚園均招生不足。
完
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