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朱 幼 麟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據 報 , 私 立 學 校 香 港 管 理 書 院 於 5 月 中 結 業 , 而 截 至 5 月 17 日 ,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共 接 獲 144 宗 由 該 書 院 學 生 作 出 的 投 訴 , 所 涉 及 的 預 繳 學 費 款 額 達 130 萬 元 。 就 教 育 署 對 私 校 的 監 管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自 1999 年 1 月 起 , 教 育 署 共 接 獲 多 少 宗 針 對 該 書 院 的 投 訴 個 案 , 並 按 投 訴 事 項 列 出 有 關 的 分 項 數 字 ; 教 育 署 如 何 跟 進 該 等 投 訴 , 以 及 為 何 該 署 的 跟 進 行 動 未 能 及 早 糾 正 該 書 院 的 不 當 經 營 手 法 和 減 少 學 生 所 蒙 受 的 損 失 ; 及 |
( 二 ) | 除 了 提 出 檢 控 外 , 教 育 署 有 何 措 施 防 止 私 立 學 校 濫 收 費 用 及 管 理 不 善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由 一 九 九 九 年 一 月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八 月 , 教 育 署 共 收 到 8 宗 涉 及 香 港 管 理 書 院 的 書 面 投 訴 。 而 在 二 零 零 零 / 零 一 學 年 開 始 直 至 二 零 零 一 年 年 四 月 底 止 , 教 育 署 共 接 獲 159 宗 關 於 上 述 學 校 的 投 訴 , 當 中 包 括 由 消 費 者 委 員 會 轉 介 的 投 訴 個 案 。 |
( 二 ) | 現 時 , 《 教 育 條 例 》 ( 第 279 章 ) 規 定 學 校 收 取 的 學 費 須 先 得 教 育 署 署 長 批 准 。 至 於 學 校 管 理 方 面 , 根 據 《 教 育 條 例 》 , 若 學 校 的 管 理 並 不 令 人 滿 意 , 教 育 署 署 長 可 取 消 學 校 或 校 董 的 註 冊 , 委 任 額 外 校 董 加 入 校 董 會 , 或 要 求 學 校 在 指 明 時 限 內 作 出 補 救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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