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17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六 月 六 日
提 問 者 : 楊 森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據 報 , 由 於 英 基 學 校 協 會 轄 下 學 校 及 其 他 國 際 學 校 的 學 額 不 足 , 有 外 籍 專 業 人 士 因 無 法 安 排 其 子 女 在 該 等 學 校 就 讀 而 取 消 來 港 工 作 的 計 劃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過 去 3 年 , 本 地 國 際 學 校 學 額 的 供 求 情 況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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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有 何 計 劃 確 保 有 足 夠 的 國 際 學 校 學 位 , 供 來 港 工 作 的 外 籍 專 業 人 士 的 子 女 入 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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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國 際 學 校 是 指 採 用 非 本 地 課 程 的 學 校 。 在 過 去 三 年 , 國 際 學 校 提 供 的 學 額 以 及 學 生 人 數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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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年 |
學 額 |
學 生 人 數 |
一 九 九 八 / 一 九 九 九 |
29 600 |
23 500 |
一 九 九 九 / 二 零 零 零 |
29 600 |
23 900 |
二 零 零 零 / 二 零 零 一 |
29 700 |
25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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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政 府 每 年 均 會 就 國 際 學 校 提 供 的 學 額 和 實 際 學 生 人 數 進 行 調 查 。
從 上 文 第 ( 一 ) 段 可 以 看 到 , 香 港 國 際 學 校 學 額 的 整 體 供 應 量 充 足 , 但 需 求 的 分 布 情 況 並 不 平 均 。 較 受 歡 迎 的 學 校 通 常 有 較 多 學 生 輪 候 入 讀 。
由 於 中 國 即 將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 本 港 經 濟 亦 逐 漸 復 蘇 , 外 籍 居 民 的 人 數 預 期 會 有 所 增 長 , 而 國 際 學 校 學 額 的 需 求 也 會 因 而 增 加 。 鑑 於 籌 建 新 校 需 時 , 加 上 在 預 測 不 同 國 家 課 程 的 國 際 學 校 學 額 需 求 時 , 亦 有 相 當 困 難 , 故 政 府 現 正 採 取 積 極 措 施 , 增 加 優 質 非 牟 利 獨 立 私 校 的 數 目 , 以 應 付 外 籍 和 本 地 學 生 的 需 要 。 政 府 亦 鼓 勵 國 際 學 校 的 辦 學 團 體 開 辦 這 些 學 校 。 非 牟 利 獨 立 私 校 可 獲 政 府 以 象 徵 式 地 價 批 地 , 以 及 獲 發 工 程 及 設 備 津 貼 ( 數 額 上 限 為 一 間 學 生 人 數 相 同 的 標 準 設 計 公 營 小 學 或 中 學 的 全 部 建 築 費 用 ) , 作 為 興 建 校 舍 之 用 。 這 類 學 校 可 採 用 本 地 或 非 本 地 課 程 ( 例 如 國 際 文 憑 課 程 或 其 他 國 家 課 程 ) , 而 中 國 語 文 和 中 國 歷 史 及 文 化 則 須 列 入 核 心 課 程 。 在 過 去 兩 年 , 政 府 批 核 了 五 宗 開 辦 獨 立 私 校 的 申 請 , 其 中 兩 間 獨 立 私 校 預 計 於 二 零 零 三 / 零 四 學 年 啓 用 。
我 們 會 繼 續 監 察 有 關 情 況 , 並 會 採 取 適 當 措 施 , 以 確 保 能 夠 滿 足 本 港 外 籍 居 民 在 教 育 方 面 的 需 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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