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13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日
提 問 者 : 梁 劉 柔 芬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有 何 措 施 幫 助 家 長 認 識 父 母 應 有 的 責 任 和 掌 握 與 子 女 溝 通 的 技 巧 , 使 他 們 能 正 確 引 導 子 女 在 身 心 方 面 的 發 展 , 以 及 建 立 和 諧 的 家 庭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a) 教 育 署
(b) 社 會 福 利 署
(c) 衞 生 署
(d) 政 府 部 門 之 間 的 協 調 及 與 非 政 府 機 構 的 合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