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曾 鈺 成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就 幼 稚 園 參 與 幼 稚 園 資 助 計 劃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現 時 已 加 入 該 項 資 助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數 目 及 百 分 比 為 何 ; |
( 二 ) | 過 去 兩 個 學 年 , 每 年 有 多 少 間 幼 稚 園 加 入 或 退 出 該 項 計 劃 ; 及 |
( 三 ) | 有 何 措 施 鼓 勵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加 入 該 項 計 劃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現 時 全 港 共 有 769 所 幼 稚 園 , 其 中 470 所 為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 幼 稚 園 資 助 計 劃 只 供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參 加 , 截 至 1999 年 10 月 為 止 , 已 參 加 幼 稚 園 資 助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共 有 286 所 , 約 佔 全 港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數 目 的 61% 。 |
( 二 ) | 在 1998/99 及 1999/2000 學 年 , 每 年 加 入 及 退 出 幼 稚 園 資 助 計 劃 的 非 牟 利 幼 稚 園 數 目 如 下 : |
加 入 資 助 計 劃 | 退 出 資 助 計 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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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1999 學 年 | 24 | 3 |
1999/2000 學 年 | 15 | 2 |
* 包 括 4 所 因 結 束 或 停 辦 而 離 開 資 助 計 劃 的 幼 稚 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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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幼 稚 園 資 助 計 劃 自 1995/96 學 年 成 立 至 今 , 參 加 的 幼 稚 園 數 目 已 由 236 所 增 至 現 時 的 286 所 , 增 幅 約 為 21% 。 政 府 在 1997/98 學 年 檢 討 資 助 計 劃 , 並 聽 取 了 業 界 的 意 見 , 由 1998/99 學 年 開 始 , 推 行 改 善 措 施 , 以 吸 引 更 多 幼 稚 園 加 入 。 我 們 把 資 助 額 的 發 放 基 準 由 學 生 人 數 改 為 班 級 數 目 , 以 增 加 資 助 額 的 穩 定 性 。 此 外 , 政 府 規 定 幼 稚 園 在 1997/98 學 年 時 聘 有 40% 的 合 格 幼 師 , 在 1999/2000 學 年 時 有 50% 的 合 格 幼 師 , 而 在 2000/01 學 年 時 有 60% 的 合 格 幼 師 。 為 鼓 勵 幼 稚 園 較 規 定 為 早 聘 用 更 多 合 格 幼 師 , 我 們 為 聘 用 合 格 幼 師 的 人 數 較 規 定 為 高 的 幼 稚 園 提 供 較 高 的 資 助 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