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李 卓 人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本 人 接 獲 一 名 市 民 投 訴 , 他 聲 稱 在 1996 年 年 底 報 讀 由 建 造 業 訓 練 局 ( " 建 訓 局 " ) 舉 辦 的 "60 天 履 帶 式 固 定 吊 臂 起 重 機 操 作 班 " 課 程 , 但 獲 通 知 須 輪 候 至 2002 年 8 月 才 能 入 讀 。 就 各 個 公 帑 資 助 職 業 訓 練 機 構 (" 職 訓 機 構 ") 舉 辦 的 課 程 的 輪 候 入 讀 時 間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在 過 去 5 年 , 建 訓 局 有 否 採 取 措 施 縮 短 該 項 課 程 的 輪 候 入 讀 時 間 , 例 如 增 加 訓 練 學 額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及 |
( 二 ) | 在 過 去 1 年 , 各 職 訓 機 構 有 哪 些 課 程 的 輪 候 入 讀 時 間 超 過 12 個 月 , 以 及 這 些 機 構 採 取 了 甚 麼 措 施 縮 短 該 等 課 程 的 輪 候 時 間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建 造 業 訓 練 局 ( " 建 訓 局 " ) 的 " 履 帶 式 固 定 吊 臂 起 重 機 操 作 班 " 課 程 , 是 為 訓 練 學 員 熟 習 吊 運 重 型 設 備 或 物 料 的 起 重 機 操 作 , 主 要 應 用 於 地 基 工 程 或 地 盤 整 理 方 面 。 建 訓 局 主 要 是 根 據 建 造 行 業 的 市 場 供 求 情 況 訂 定 每 年 課 程 的 學 額 。 由 於 市 場 對 操 作 員 的 需 求 是 跟 隨 大 型 工 程 的 展 開 及 完 成 而 改 變 , 所 以 職 位 空 缺 並 不 穩 定 。 在 過 去 兩 個 學 年 , 雖 有 48 名 學 員 完 成 這 個 60 天 課 程 , 但 當 中 只 得 31 名 學 員 經 建 訓 局 安 排 成 功 入 職 , 就 業 情 況 並 不 十 分 理 想 。 此 外 , 根 據 建 訓 局 的 統 計 , 由 一 九 九 三 年 十 二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期 間 , 共 有 2155 人 通 過 履 帶 式 起 重 機 操 作 員 測 試 , 成 為 合 資 格 的 操 作 員 , 故 這 方 面 的 曾 受 訓 人 員 已 不 少 。 建 訓 局 因 此 並 無 計 劃 增 加 訓 練 名 額 , 以 免 引 致 人 手 過 剩 和 加 劇 有 關 工 種 的 失 業 問 題 。 |
( 二 ) | 在 過 去 一 年 , 製 衣 業 訓 練 局 所 開 辦 的 課 程 的 輪 候 時 間 全 部 不 超 過 12 個 月 。 而 由 建 訓 局 及 職 業 訓 練 局 ( 職 訓 局 ) 提 供 , 輪 候 入 讀 時 間 超 過 12 個 月 的 課 程 , 以 及 為 縮 短 輪 候 時 間 而 採 取 的 相 應 措 施 則 如 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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