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十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月 三 十 一 日
提 問 者 : 劉 慧 卿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 優 質 教 育 基 金 」 的 資 助 申 請 審 批 準 則 和 程 序 , 以 及 該 基 金 的 成 效 受 到 批 評 。 就 此 , 行 政 機 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平 均 需 時 多 久 才 完 成 審 批 一 項 優 質 教 育 基 金 資 助 申 請 ; 該 基 金 的 審 批 程 序 與 其 他 接 受 公 帑 撥 款 的 基 金 的 審 批 程 序 比 較 , 是 否 較 為 寬 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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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教 育 署 曾 否 向 優 質 教 育 基 金 申 請 資 助 ; 若 然 , 該 署 獲 批 資 助 的 計 劃 數 目 及 資 助 總 額 為 何 ? 有 否 評 估 教 育 署 申 請 資 助 會 否 對 學 校 及 其 他 團 體 造 成 不 公 平 競 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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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當 局 有 否 定 期 審 核 獲 資 助 計 劃 的 成 效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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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當 局 有 何 措 施 加 強 監 管 優 質 教 育 基 金 的 運 作 及 成 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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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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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優 質 教 育 基 金 自 一 九 九 九 年 開 始 每 年 接 受 申 請 一 次 , 由 於 申 請 數 目 眾 多 , 整 個 審 批 程 序 由 截 止 日 期 起 計 至 公 布 結 果 大 概 需 時 六 個 月 。 基 金 評 審 所 有 的 申 請 , 都 是 依 據 一 套 既 定 的 準 則 及 程 序 。 基 金 督 導 委 員 會 下 設 「 評 審 專 責 委 員 會 」 負 責 計 劃 評 審 的 工 作 , 評 審 專 責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有 廣 泛 的 學 界 及 其 他 有 關 社 會 機 構 的 代 表 , 每 個 計 劃 的 申 請 都 先 由 基 金 秘 書 處 作 初 步 檢 視 , 然 後 由 評 審 專 責 委 員 會 評 審 , 根 據 計 劃 對 提 升 教 育 質 素 的 成 效 及 成 本 效 益 等 準 則 作 評 估 , 提 出 撥 款 建 議 給 督 導 委 員 會 作 考 慮 。 個 別 大 額 及 性 質 較 為 複 雜 的 計 劃 亦 會 另 外 聘 請 專 家 作 評 審 。 換 言 之 , 每 個 計 劃 都 會 經 過 最 少 三 層 的 評 審 才 作 出 撥 款 的 決 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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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在 以 往 四 輪 申 請 中 , 教 育 署 一 共 遞 交 23 項 計 劃 , 其 中 12 項 獲 得 基 金 撥 款 , 資 助 總 額 為 3 億 元 。 當 中 八 項 計 劃 , 教 育 署 只 是 扮 演 統 籌 角 色 , 直 接 受 惠 的 是 參 與 計 劃 學 校 的 師 生 及 家 長 , 例 如 為 學 校 提 供 資 訊 科 技 統 籌 員 , 和 組 織 資 源 學 校 以 促 進 專 業 發 展 。 其 餘 四 項 屬 於 教 育 研 究 , 旨 在 尋 求 提 升 教 育 效 能 的 方 案 , 例 如 「 公 營 中 學 效 能 研 究 」 計 劃 , 和 「 訂 立 表 現 指 標 以 量 度 中 、 小 學 生 在 情 性 及 社 交 方 面 的 表 現 及 中 學 生 在 學 業 上 的 增 值 表 現 」 計 劃 。 教 育 署 的 申 請 需 要 經 過 同 樣 的 評 審 程 序 和 按 照 既 定 的 準 則 評 審 。 因 此 , 沒 有 不 公 平 之 處 。 況 且 , 每 期 申 請 並 無 預 設 撥 款 上 限 , 教 育 署 獲 得 撥 款 , 並 不 會 影 響 其 它 申 請 的 成 功 機 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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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
基 金 督 導 委 員 會 下 設 「 推 廣 及 監 察 專 責 委 員 會 」 負 責 監 察 計 劃 的 進 度 和 成 效 。 專 責 委 員 會 成 員 包 括 學 界 及 其 他 社 會 人 士 。 參 與 實 際 監 察 工 作 的 , 還 有 來 自 學 界 的 前 線 教 育 工 作 者 , 秘 書 處 的 專 業 同 工 , 以 及 按 計 劃 需 要 聘 請 的 專 家 監 察 員 。 計 劃 負 責 人 需 定 期 遞 交 計 劃 進 度 及 財 務 報 告 ; 監 察 活 動 則 包 括 實 地 探 訪 、 約 見 、 出 席 計 劃 的 節 目 、 檢 視 計 劃 的 進 度 及 期 終 報 告 、 審 視 計 劃 的 產 品 、 以 及 要 求 計 劃 負 責 人 向 學 界 匯 報 計 劃 的 進 展 情 況 等 。 監 察 活 動 的 頻 密 程 度 視 乎 撥 款 額 和 計 劃 的 重 要 性 。 監 察 委 員 或 秘 書 處 職 員 如 發 覺 有 計 劃 的 進 展 未 如 理 想 , 秘 書 處 會 暫 停 撥 款 , 並 會 立 刻 跟 進 , 與 計 劃 負 責 人 聯 絡 , 了 解 情 況 及 提 供 協 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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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
優 質 教 育 基 金 督 導 委 員 會 的 組 成 , 有 助 確 保 基 金 的 成 效 及 恰 當 的 運 作 。 委 員 會 主 席 是 一 位 商 界 人 士 , 教 育 統 籌 局 副 局 長 及 教 育 署 副 署 長 為 當 然 委 員 , 另 有 七 位 來 自 中 學 、 小 學 、 幼 稚 園 和 大 專 院 校 的 前 線 工 作 者 及 兩 位 商 界 的 成 員 。 在 完 成 審 批 每 一 輪 申 請 後 , 基 金 的 督 導 委 員 會 都 會 進 行 詳 細 的 檢 討 , 以 改 善 基 金 的 運 作 。 督 導 委 員 會 在 過 去 數 月 均 有 就 基 金 的 審 批 、 監 察 及 推 廣 工 作 進 行 討 論 , 並 同 意 展 開 一 系 列 的 改 善 及 檢 討 工 作 。 此 外 , 督 導 委 員 會 亦 檢 視 個 別 項 目 的 進 展 及 成 效 。 廉 政 公 署 及 核 數 署 亦 有 定 期 檢 視 基 金 的 運 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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