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三 條 (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二 年 四 月 十 七 日
提 問 者 : 劉 漢 銓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本 港 多 間 大 學 推 出 「 提 早 取 錄 中 六 尖 子 計 劃 」 , 以 吸 引 在 中 學 會 考 中 獲 得 優 異 成 績 的 中 六 學 生 直 接 入 讀 有 關 大 學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有 否 評 估 有 關 計 劃 的 利 弊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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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是 否 知 悉 有 關 大 學 在 推 出 該 計 劃 前 , 有 否 全 面 諮 詢 中 學 校 長 和 教 育 界 人 士 ; 若 有 , 諮 詢 結 果 為 何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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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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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
教 育 統 籌 委 員 會 ( 教 統 會 ) 於 2000年 5月 發 表 的 教 育 制 度 改 革 諮 詢 文 件 中 , 曾 討 論 應 否 讓 大 學 收 取 小 量 優 秀 中 六 學 生 。 在 諮 詢 期 間 , 有 部 分 人 士 就 可 能 造 成 的 混 亂 及 大 學 爭 奪 優 秀 學 生 的 情 況 表 示 關 注 。 在 權 衡 利 弊 後 , 教 統 會 支 持 增 加 教 育 體 系 的 彈 性 ( 特 別 在 高 中 及 以 後 階 段 ) , 讓 學 生 更 能 按 能 力 和 個 人 情 況 調 節 學 習 的 步 伐 。 如 大 學 只 限 於 收 取 小 量 的 中 六 學 生 , 應 不 會 對 中 學 造 成 太 大 影 響 。 為 此 , 大 學 教 育 資 助 委 員 會 ( 教 資 會 ) 已 和 各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達 成 以 下 的 協 議 :
(1) 院 校 只 能 取 錄 表 現 非 常 優 異 的 中 六 生 , 院 校 亦 須 自 行 承 擔 所 需 的 額 外 資 源 ; 及
(2) 各 院 校 能 夠 取 錄 的 優 秀 中 六 生 人 數 , 上 限 為 個 別 院 校 第 一 年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學 額 的 2%。
我 們 相 信 建 基 於 上 述 機 制 , 有 關 計 劃 將 令 教 育 制 度 更 具 靈 活 性 , 同 時 不 會 為 高 中 界 別 造 成 混 亂 。 部 分 教 資 會 資 助 院 校 已 宣 佈 取 錄 優 秀 中 六 學 生 修 讀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計 劃 。 收 生 程 序 剛 剛 開 始 , 獲 取 錄 的 中 六 學 生 最 快 將 於 2002/03學 年 展 開 他 們 的 大 學 課 程 。 我 們 將 緊 密 監 察 有 關 計 劃 , 視 乎 計 劃 對 學 生 和 大 學 及 高 中 級 別 的 教 與 學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 考 慮 應 否 延 續 及 擴 展 這 計 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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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
招 收 學 生 是 院 校 自 主 範 圍 內 的 事 情 。 除 了 於 上 述 (一) 提 及 的 教 統 會 諮 詢 外 , 我 們 得 悉 部 分 院 校 曾 透 過 非 正 式 途 徑 諮 詢 中 學 界 別 ; 而 其 中 一 所 院 校 曾 就 這 計 劃 諮 詢 一 些 有 關 組 織 , 例 如 補 助 學 校 議 會 及 香 港 津 貼 中 學 議 會 。 一 般 來 說 , 有 關 院 校 均 得 到 中 學 界 別 的 正 面 回 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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