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 法 會 問 題 第 十 一 條( 書 面 答 覆 )
提 問 者 : 胡 經 昌 議 員
作 答 者 :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局 長
問 題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現 職 的 男 、 女 幼 稚 園 教 師 ( “ 幼 師 ” ) 人 數 , 以 及 正 在 修 讀 合 格 幼 師 培 訓 課 程 的 男 、 女 準 幼 師 的 分 別 人 數 ; 若 男 幼 師 佔 幼 師 總 數 的 比 例 很 低 , 當 局 是 否 知 悉 其 原 因 , 以 及 有 否 制 訂 政 策 鼓 勵 更 多 男 性 當 幼 師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在 二 零 零 一 至 零 二 學 年 , 現 職 男 、 女 幼 稚 園 教 師 ( 幼 師 ) 的 人 數 分 別 為 41 及 8737 人 ; 而 正 就 讀 認 可 幼 師 培 訓 課 程 的 男 、 女 準 幼 師 人 數 分 別 為 9 及 1480 人 。
幼 師 的 工 作 大 多 數 由 女 性 擔 任 , 這 可 能 是 由 於 女 士 對 幼 師 的 工 作 性 質 、 工 作 環 境 和 教 學 對 象 較 有 興 趣 , 因 此 女 性 較 多 選 擇 幼 兒 教 育 工 作 為 職 業 。
基 於 平 等 機 會 原 則 , 政 府 沒 有 制 定 政 策 鼓 勵 某 一 性 別 人 士 接 受 幼 師 培 訓 或 從 事 幼 師 工 作 。 不 論 男 女 , 只 要 符 合 資 格 , 便 可 申 請 接 受 幼 師 培 訓 。 幼 稚 園 亦 可 自 行 决 定 聘 任 合 資 格 的 人 士 為 幼 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