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何 鍾 泰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為 提 高 學 生 的 英 語 水 平 , 政 府 在 全 公 營 中 、 小 學 分 別 推 行 「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的 英 語 教 師 計 劃 」 和 「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的 英 語 教 師 及 英 語 教 學 助 理 計 劃 」 。 就 此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在 小 學 任 教 的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的 英 語 教 師 ( 「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 ) 與 英 語 教 學 助 理 在 工 作 範 圍 、 所 需 學 歷 和 工 作 經 驗 有 何 分 別 ; |
( 二 ) | 在 2001 至 02 和 2002 至 0 3 兩 個 學 年 , 中 、 小 學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的 總 人 數 及 在 每 所 學 校 的 平 均 人 數 分 別 為 何 ; 及 |
( 三 ) | 有 否 計 劃 增 撥 資 源 , 聘 請 更 多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及 英 語 教 學 助 理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的 英 語 教 師 (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 的 工 作 , 主 要 包 括 :
受 聘 於 小 學 的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或 教 學 助 理 , 均 須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 或 具 備 地 道 英 語 的 能 力 。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須 持 有 學 士 學 位 , 以 及 取 得 小 學 教 育 師 資 培 訓 或 教 授 英 語 作 為 外 語 或 第 二 語 言 的 資 格 。 而 教 ?助 理 則 須 達 至 高 中 畢 業 的 程 度 。 |
( 二 ) | 在 2001-2002 的 學 年 , 全 港 共 有 460 名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受 聘 於 420 間 公 營 中 學 。 在 2002-2003 學 年 , 則 有 470 名 教 師 服 務 於 430 間 中 學 ; 即 每 所 中 學 最 少 有 一 名 此 類 教 師 。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及 教 學 助 理 計 劃 於 2002-2003 學 年 開 始 於 小 學 推 行 , 現 時 , 全 港 共 有 約 320 所 小 學 以 兩 所 學 校 共 用 一 名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的 模 式 , 聘 用 160 名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 |
( 三 ) | 教 署 已 預 留 足 夠 的 資 源 給 予 資 助 小 學 , 聘 用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 由 於 全 球 英 語 教 師 不 足 , 以 及 隣 近 國 家 對 英 語 教 師 需 求 殷 切 , 部 份 小 學 未 能 聘 得 母 語 英 語 教 師 。 對 於 這 些 小 學 , 本 署 亦 提 供 每 所 每 年 150,000 元 的 現 金 津 貼 , 用 以 聘 請 全 職 或 兼 職 的 英 語 教 學 助 理 。 現 時 無 須 為 這 計 劃 增 撥 資 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