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劉 江 華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各 項 學 生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有 否 計 劃 因 應 現 時 的 經 濟 不 景 氣 , 檢 討 各 項 車 船 津 貼 的 申 請 資 格 和 計 算 公 式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
( 二 ) | 有 否 檢 討 各 項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對 紓 緩 家 長 的 財 政 負 擔 的 效 用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及 |
( 三 ) | 會 否 考 慮 重 新 採 用 在 1988 年 前 實 施 , 並 且 無 須 經 濟 狀 況 審 查 的 " 學 生 乘 搭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 , 以 取 代 現 行 為 中 、 小 學 生 設 立 的 " 學 生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 在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下 , 我 們 會 提 供 資 助 給 在 經 濟 上 有 需 要 及 通 過 入 息 審 查 、 居 住 地 點 與 學 校 距 離 超 逾 十 分 鐘 步 行 時 間 、 尚 未 完 成 學 士 學 位 課 程 的 全 日 制 學 生 。 如 屬 十 二 歲 以 下 的 學 生 , 他 們 必 須 就 讀 於 公 立 學 校 及 居 所 在 學 校 所 屬 的 小 一 學 校 網 以 外 。 根 據 審 查 結 果 , 成 功 的 申 請 學 生 將 會 獲 得 在 學 期 間 往 返 居 所 和 學 校 全 額 或 半 額 的 車 船 津 貼 。 全 額 資 助 相 等 於 平 均 車 船 費 的 1 0 0 % 。 如 乘 搭 地 下 鐵 路 , 則 以 學 生 優 惠 車 費 計 算 。 由 2002/03 學 年 開 始 , 我 們 已 改 善 入 息 的 審 查 方 法 , 以 確 保 所 有 學 生 資 助 計 劃 採 用 劃 一 的 審 查 標 準 及 合 格 的 申 請 人 能 獲 得 一 致 的 資 助 幅 度 。 此 項 措 施 已 在 2001 年 12 月 7 日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FCR(2001-02)43〕 。 我 們 預 期 在 新 措 施 下 將 有 更 多 在 舊 制 度 下 未 能 獲 得 資 助 的 清 貧 學 生 獲 得 全 額 或 半 額 資 助 。 舉 例 來 說 , 一 個 月 入 不 超 過 8,500 元 的 4 人 家 庭 , 有 兩 名 就 讀 初 中 的 子 女 , 居 住 地 點 與 學 校 距 離 超 逾 10 分 鐘 步 行 時 間 , 他 們 在 2002/03 年 所 獲 得 的 資 助 會 由 半 額 調 整 至 全 額 。 同 一 個 家 庭 , 假 如 月 入 不 超 過 22,700 元 , 他 們 將 會 由 沒 有 資 助 調 整 至 半 額 資 助 。 我 們 認 為 ,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的 入 息 限 額 及 其 他 申 請 資 格 均 屬 合 理 。 至 於 車 船 津 貼 額 的 釐 定 方 法 , 我 們 是 以 平 均 車 船 費 計 算 資 助 額 。 由 於 學 生 會 因 應 交 通 情 況 、 可 選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種 類 及 設 施 , 採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往 返 學 校 , 所 以 要 為 每 一 位 合 資 格 的 學 生 計 算 實 際 所 需 的 車 船 費 是 一 個 不 切 實 際 的 做 法 。 因 此 , 我 們 認 為 採 用 平 均 車 船 費 去 計 算 資 助 額 是 恰 當 及 符 合 經 濟 效 益 的 。 |
( 二 ) | 學 生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的 最 近 一 次 修 訂 是 在 2000 年 。 在 修 訂 後 , 我 們 發 放 給 在 經 濟 上 最 有 需 要 的 學 生 的 車 船 津 貼 額 由 半 額 調 整 至 全 額 。 新 措 施 由 2000/01 學 年 開 始 生 效 。 在 新 措 施 下 , 大 約 有 42,400 名 學 生 在 2000/01 年 及 48,000 名 學 生 在 2001/02 年 得 到 資 助 以 應 付 所 需 的 車 船 費 支 出 。 在 2000/01 及 2001/02 年 發 放 的 全 額 津 貼 分 別 是 1.243 億 元 及 1.404 億 元 , 在 這 兩 年 每 名 學 生 平 均 獲 得 的 全 額 車 船 津 貼 均 大 約 是 2,930 元 。 至 於 其 他 合 資 格 領 取 半 額 津 貼 的 學 生 , 我 們 預 期 這 些 在 經 濟 上 並 非 有 非 常 困 難 的 學 生 , 他 們 所 獲 得 的 資 助 應 該 可 以 應 付 往 返 學 校 的 部 份 車 船 費 支 出 。 在 2000/01 年 有 154,900 名 學 生 及 在 2001/02 年 有 157,300 名 學 生 已 獲 發 半 額 津 貼 。 在 2000/01 年 , 平 均 每 名 學 生 獲 得 1,482 元 的 半 額 津 貼 , 在 2001/02 年 , 則 是 1,501 元 。 已 發 放 的 半 額 津 貼 的 總 額 分 別 是 2.295 億 元 及 2.361 億 元 。 至 於 提 供 給 12 歲 以 下 小 學 生 的 跨 網 車 船 津 貼 , 所 有 合 資 格 的 學 生 均 獲 得 資 助 以 應 付 乘 搭 公 共 交 通 工 具 所 需 的 小 童 優 惠 車 船 費 支 出 。 在 2000/01 及 2001/02 年 , 該 計 劃 已 分 別 發 放 3,100 萬 元 及 3,790 萬 元 給 大 約 23,800 及 28,800 名 學 生 。 在 2000/01 年 的 平 均 津 貼 額 是 1,300 元 , 在 2001/02 年 , 則 是 1,316 元 。 |
( 三 ) | 我 們 沒 有 計 劃 去 恢 復 使 用 以 前 的 學 生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 該 計 劃 是 提 供 半 額 車 船 津 貼 給 無 論 在 經 濟 上 是 否 有 困 難 的 學 生 。 我 們 不 認 為 此 安 排 是 一 個 適 當 使 用 公 帑 的 方 法 。 學 生 來 自 經 濟 上 沒 有 困 難 的 家 庭 是 不 應 該 依 賴 公 帑 去 支 付 他 們 往 返 學 校 的 車 船 費 用 。 政 府 的 政 策 是 要 確 保 所 有 合 資 格 的 學 生 不 會 因 經 濟 上 的 困 難 而 不 能 夠 接 受 教 育 。 正 因 如 此 , 現 行 的 車 船 津 貼 計 劃 是 按 學 生 的 經 濟 需 要 而 提 供 資 助 。 學 生 如 能 通 過 入 息 審 查 及 符 合 其 他 資 助 資 格 , 他 們 是 可 以 獲 得 全 額 或 半 額 津 貼 以 應 付 往 返 學 校 的 車 船 費 支 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