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 問 者 : 羅 致 光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主 流 小 學 取 錄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的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 在 上 學 年 及 本 學 年 , 分 別 有 多 少 間 主 流 小 學 落 成 啟 用 , 以 及 其 中 有 多 少 間 有 取 錄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 請 按 班 級 及 所 屬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類 別 列 出 每 間 學 校 所 取 錄 的 此 類 學 生 人 數 ; |
( 二 ) | 估 計 下 學 年 主 流 小 學 會 取 錄 的 此 類 新 學 生 人 數 , 並 請 按 所 屬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列 出 分 項 數 字 ; 教 育 署 有 否 計 劃 在 主 流 學 校 增 加 此 類 學 額 和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類 別 ; |
( 三 ) | 有 取 錄 此 類 學 生 的 學 校 獲 得 的 額 外 資 源 為 何 , 以 及 是 否 知 悉 有 關 學 校 當 局 如 何 運 用 該 等 額 外 資 源 ; |
( 四 ) | 過 去 兩 年 , 教 育 署 有 否 開 設 新 職 位 , 向 有 關 小 學 提 供 相 關 支 援 ; 若 有 , 該 等 職 位 的 數 目 、 職 級 和 職 責 為 何 ; 及 |
( 五 ) | 有 否 鼓 勵 各 主 流 學 校 及 協 助 有 關 校 長 、 教 師 及 其 他 學 生 接 納 此 類 學 生 ; 若 有 ,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 會 否 考 慮 採 取 行 動 ?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教 育 署 一 直 以 來 都 有 為 就 讀 於 主 流 小 學 , 但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童 , 例 如 學 習 困 難 、 言 語 障 礙 、 行 為 問 題 、 自 閉 症 而 具 普 通 智 力 、 輕 度 弱 智 、 聽 覺 受 損 、 身 體 弱 能 和 視 覺 受 損 等 , 提 供 支 援 服 務 , 包 括 輔 導 教 學 、 言 語 治 療 、 匡 導 班 、 心 理 輔 導 及 巡 迴 輔 導 教 學 等 。 另 外 , 教 育 署 亦 資 助 有 關 學 校 推 行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的 融 合 教 育 及 提 供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服 務 , 這 些 資 助 包 括 :
( 甲 ) | 推 行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的 融 合 教 育
|
( 乙 ) | 雜 項 費 用 津 貼 未 有 參 與 上 述 ( 甲 ) 項 計 劃 的 學 校 , 每 取 錄 一 名 身 體 弱 能 、 視 覺 受 損 、 聽 覺 受 損 、 輕 度 弱 智 或 自 閉 症 而 具 普 通 智 力 的 學 生 , 可 每 年 獲 撥 700 元 的 雜 項 津 貼 。 |
( 丙 ) |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計 劃 學 校 每 取 錄 八 至 十 五 名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 可 申 請 開 辦 一 個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組 , 增 聘 文 憑 教 師 一 名 ; 並 可 獲 開 辦 費 7,200 元 及 每 年 經 常 津 貼 6,270 元 。 |
在 未 來 四 年 , 教 育 署 將 按 年 遞 增 約 20 所 小 學 為 有 需 要 學 生 提 供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的 融 合 教 育 。 教 育 署 亦 計 劃 於 明 年 增 加 約 60 個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組 , 為 有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提 供 支 援 。
至 於 議 員 提 問 的 問 題 :
( 一 ) | 在 上 學 年 ( 一 九 九 九 / 二 零 零 零 ) 新 落 成 的 15 所 主 流 小 學 中 , 有 12 所 取 錄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 本 學 年 16 所 新 落 成 的 主 流 小 學 中 , 有 14 所 取 錄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 詳 情 請 參 考 附 表 。 所 有 有 關 學 校 均 獲 教 育 署 提 供 上 述 的 支 援 服 務 。 |
( 二 ) | 根 據 以 往 數 字 , 教 育 署 估 計 下 學 年 度 將 會 有 約 7 500 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入 讀 主 流 小 學 或 被 新 評 定 為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小 學 生 , 詳 情 如 下 : |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類 別 | 人 數 |
---|---|
學 習 困 難 | 3 600 |
言 語 障 礙 | 3 400 |
行 為 問 題 | 240 |
自 閉 症 而 具 普 通 智 力 | 50 |
輕 度 弱 智 | 70 |
聽 覺 受 損 | 50 |
身 體 弱 能 | 30 |
視 覺 受 損 | 20 |
根 據 現 行 政 策 , 屬 於 上 述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類 別 的 學 生 , 皆 可 入 讀 主 流 小 學 。 教 育 署 毋 需 增 加 學 額 或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類 別 。
( 三 ) | 教 育 署 為 收 取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學 校 所 提 供 的 額 外 資 源 , 已 在 上 文 列 出 。 隨 著 校 本 管 理 的 施 行 , 學 校 將 透 過 其 週 年 計 劃 及 週 年 報 告 反 映 他 們 運 用 這 些 額 外 資 源 的 情 況 。 此 外 , 教 育 署 人 員 亦 會 到 訪 有 關 學 校 向 他 們 提 供 專 業 意 見 以 推 動 學 校 的 發 展 , 並 密 切 監 察 這 些 資 源 的 運 用 。 |
( 四 ) | 教 育 署 在 今 年 七 月 初 進 行 重 組 , 成 立 區 域 教 育 服 務 處 , 藉 着 內 部 的 人 手 調 配 , 加 強 對 全 港 學 校 ( 包 括 收 取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學 生 的 主 流 學 校 ) 的 支 援 。 此 外 , 在 過 去 兩 年 , 教 育 署 亦 額 外 招 聘 了 二 名 職 員 為 以 全 校 參 與 模 式 推 行 融 合 教 育 的 小 學 提 供 相 關 支 援 。 其 中 一 名 是 教 育 心 理 學 家 , 職 級 為 專 責 教 育 主 任 , 職 責 主 要 是 支 援 推 行 融 合 教 育 的 學 校 , 為 學 校 提 供 專 業 意 見 ; 另 一 名 是 融 合 教 育 主 任 , 職 級 是 督 學 ( 學 位 ) , 職 責 主 要 是 負 責 策 劃 及 推 行 融 合 教 育 的 行 政 工 作 。 |
( 五 ) | 教 育 署 一 直 以 來 都 積 極 鼓 勵 主 流 學 校 , 用 全 校 參 與 的 方 式 接 納 有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的 學 生 , 並 為 校 長 及 教 師 提 供 相 關 的 推 廣 工 作 、 訓 練 和 支 援 , 包 括 舉 行 推 廣 研 討 會 、 印 發 刊 物 如 通 訊 、 資 源 手 冊 及 教 材 套 、 各 項 宣 傳 活 動 、 校 本 培 訓 工 作 坊 、 經 驗 交 流 會 及 邀 請 大 專 院 校 提 供 培 訓 課 程 。 教 育 署 亦 與 辦 學 團 體 、 學 校 職 員 、 家 長 教 師 會 及 學 校 管 理 委 員 會 等 舉 行 會 議 。 這 些 活 動 的 目 的 旨 在 詳 細 介 紹 如 何 在 主 流 學 校 建 立 一 個 兼 容 的 學 習 環 境 , 協 助 教 師 掌 握 有 效 的 教 學 策 略 。 此 外 教 育 署 設 有 特 殊 教 育 資 源 中 心 匯 集 了 各 類 有 關 特 殊 教 育 的 教 材 和 資 源 供 教 師 參 考 。 |
一 九 九 九 / 二 零 零 零 學 年 |
學 校 名 稱 |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類 別 | 小 一 | 小 二 | 小 三 | 小 四 | 小 五 | 小 六 | 總 數 |
---|---|---|---|---|---|---|---|---|
(1) 天 水 圍 循 道 衛 理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言 語 障 礙 | 15 | 15 | ||||||
行 為 問 題 | 1 | 1 | 1 | 3 | ||||
學 習 困 難 | 1 | 2 | 2 | 5 | 10 | |||
身 體 弱 能 | 1 | 1 | ||||||
(2)保 良 局 黃 永 樹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言 語 障 礙 | 8 | 7 | 7 | 6 | 8 | 36 | ||
學 習 困 難 | 3 | 7 | 11 | 11 | 32 | |||
(3)將 軍 澳 天 主 教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言 語 障 礙 | 1 | 10 | 6 | 6 | 1 | 1 | 25 | |
(4) 獅 子 會 何 德 心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2 | ||||
言 語 障 礙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2 | 2 | 3 | 4 | 11 | |||
身 體 弱 能 | 1 | 1 | ||||||
輕 度 弱 智 | 1 | 1 | 2 | |||||
(5) 聖 安 當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言 語 障 礙 | 1 | 15 | 7 | 5 | 2 | 30 |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2 | |||||
(6) 大 埔 官 立 小 學 #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言 語 障 礙 | 9 | 4 | 3 | 1 | 1 | 18 | ||
行 為 問 題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16 | 12 | 11 | 11 | 5 | 55 | ||
輕 度 弱 智 | 1 | 1 | ||||||
(7) 伊 利 沙 伯 中 學 舊 生 會 小 學 分 校 # | 言 語 障 礙 | 2 | 4 | 4 | 7 | 5 | 1 | 23 |
學 習 困 難 | 7 | 8 | 8 | 8 | 31 | |||
(8) 東 華 三 院 李 東 海 小 學 # | 言 語 障 礙 | 2 | 8 | 6 | 5 | 3 | 24 | |
學 習 困 難 | 6 | 4 | 10 | |||||
(9) 香 港 鄭 氏 宗 親 總 會 鄭 則 耀 學 校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
(10) 五 旬 節 于 良 發 小 學 # | 言 語 障 礙 | 3 | 4 | 2 | 2 | 11 | ||
行 為 問 題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5 | 12 | 11 | 5 | 33 | |||
(11) 荃 灣 官 立 小 學 # | 學 習 困 難 | 17 | 18 | 3 | 1 | 39 | ||
(12) 保 良 局 陳 守 仁 小 學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2 |
# 有 開 辦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組 的 學 校
二 零 零 零 / 二 零 零 一 學 年 |
學 校 名 稱 | 特 殊 教 育 需 要 類 別 | 小 一 | 小 二 | 小 三 | 小 四 | 小 五 | 小 六 | 總 數 |
---|---|---|---|---|---|---|---|---|
(1) 聖 公 會 青 衣 何 澤 芸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身 體 弱 能 | 1 | 1 | ||||||
(2) 愛 秩 序 灣 官 立 小 學 **#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2 | ||||
輕 度 弱 智 | 3 | 1 | 4 | |||||
視 覺 受 損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1 | 9 | 16 | 15 | 15 | 56 | ||
自 閉 症 具 普 通 智 力 | 2 | 1 | 3 | |||||
(3) 香 港 南 區 官 立 小 學 **# | 輕 度 弱 智 | 2 | 2 | 4 | ||||
視 覺 受 損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7 | 7 | 8 | 22 | ||||
(4) 油 麻 地 天 主 教 小 學( 海 泓 街 )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2 | 2 | ||||||
(5) 聖 公 會 主 愛 小 學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
(6) 慈 雲 山 聖 文 德 天 主 教 小 學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
(7) 香 港 青 年 協 會 李 兆 基 小 學 | 行 為 問 題 | 1 | 1 | 2 |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1 | 3 | ||||
輕 度 弱 智 | 1 | 1 | ||||||
聽 覺 受 損 | 1 | 1 | 2 | |||||
(8) 中 華 基 督 教 青 年 會 小 學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2 | ||||
(9) 樂 華 天 主 教 小 學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2 | ||||
(10) 保 良 局 雨 川 小 學 **# | 學 習 困 難 | 1 | 5 | 9 | 7 | 9 | 31 | |
輕 度 弱 智 | 1 | 3 | 4 | |||||
視 覺 受 損 | 1 | 1 | ||||||
身 體 弱 能 | 1 | 1 | ||||||
(11) 聖 公 會 嘉 福 榮 真 小 學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
(12) 金 巴 崙 長 老 會 耀 道 小 學 | 行 為 問 題 | 1 | 1 | |||||
學 習 困 難 | 1 | 1 | ||||||
(13) 聖 公 會 馬 鞍 山 主 風 小 學 # | 學 習 困 難 | 3 | 5 | 3 | 4 | 15 | ||
(14) 馬 鞍 山 循 道 衛 理 小 學 # | 學 習 困 難 | 4 | 6 | 10 |
** 有 提 供 融 合 教 育 的 學 校
# 有 開 辦 加 強 輔 導 教 學 組 的 學 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