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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小 學 推 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事 宜

立 法 會 問 題 第 十 一 條( 書 面 答 覆 )

 

會 議 日 期 : 二 零 零 一 年 十 一 月 十 四 日



提 問 者 : 單 仲 偕 議 員

作 答 者 : 教 育 統 籌 局 局 長

問 題 :

關 於 小 學 推 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事 宜 ,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現 時 分 別 有 多 少 間 官 立 及 資 助 小 學 設 有 資 訊 科 技 或 電 腦 科 目 ;

( 二 ) 教 育 署 有 否 為 此 等 科 目 編 訂 課 程 綱 要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以 及 是 否 知 悉 有 關 學 校 依 照 甚 麼 準 則 制 訂 此 等 科 目 的 課 程 內 容 ; 及

( 三 ) 現 時 任 教 此 等 科 目 的 教 師 持 各 種 資 訊 科 技 學 歷 的 百 分 比 分 別 為 何 ; 以 及 有 否 計 劃 訂 定 該 等 教 師 的 最 低 資 訊 科 技 學 歷 要 求 ; 若 否 , 原 因 為 何 ?

答 覆 :

主 席 女 士 :

 
( 一 ) 及 ( 二 ) 課 程 發 展 議 會 於 二 零 零 零 年 制 定 了 《 資 訊 科 技 學 習 目 標 》 , 為 學 校 提 供 開 辦 資 訊 科 技 課 程 及 籌 劃 有 關 教 學 活 動 的 指 引 。 根 據 小 學 各 階 段 的 資 訊 科 技 學 習 目 標 和 智 能 發 展 , 文 件 中 建 議 了 八 個 單 元 的 《 電 腦 認 知 課 程 》 。 學 校 可 以 該 課 程 作 為 藍 本 , 訂 立 校 本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計 劃 。 教 育 署 也 就 此 課 程 為 學 校 準 備 教 學 套 , 協 助 學 校 在 不 同 科 目 應 用 資 訊 科 技 和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 現 時 全 港 約 有 30 間 官 立 小 學 及 570 間 資 助 小 學 開 設 《 電 腦 認 知 課 程 》 , 佔 全 部 官 立 及 資 助 小 學 約 百 分 之 八 十 。 其 他 學 校 亦 透 過 各 種 不 同 模 式 , 靈 活 地 將 《 電 腦 認 知 課 程 》 的 課 題 融 入 其 他 學 科 內 。
   
( 三 ) 根 據 《 資 訊 科 技 學 習 目 標 》 , 我 們 在 小 學 推 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的 目 標 , 主 要 是 讓 學 生 懂 得 如 何 操 作 簡 單 的 資 訊 科 技 工 具 , 並 透 過 電 腦 網 絡 獲 取 資 訊 , 而 非 教 授 專 門 的 資 訊 科 技 技 巧 。

所 有 小 學 教 師 在 師 資 訓 練 修 業 期 間 , 均 會 接 受 一 般 學 科 教 學 法 的 專 業 訓 練 。 該 訓 練 適 用 於 任 教 各 個 學 科 , 包 括 有 關 資 訊 科 技 的 課 程 。 政 府 亦 為 在 職 教 師 提 供 資 訊 科 技 訓 練 課 程 。 現 時 所 有 教 師 的 資 訊 科 技 能 力 最 少 達 到 「 基 本 」 ( 註 一 ) 程 度 。 我 們 預 期 在 二 零 零 二 至 零 三 學 年 完 結 前 , 75% 、 25% 和 6% 的 教 師 分 別 達 到 「 中 級 」 ( 註 二 ) 、 「 中 上 」 ( 註 三 ) 和 「 高 級 」 ( 註 四 ) 程 度 。

此 外 , 為 配 合 政 府 推 行 資 訊 科 技 教 育 , 各 師 資 培 訓 機 構 在 職 前 師 訓 課 程 內 , 已 加 入 不 同 的 資 訊 科 技 訓 練 , 例 如 利 用 電 腦 編 寫 課 程 和 輔 助 教 學 的 技 巧 , 以 及 使 用 各 個 電 子 網 絡 。 由 二 零 零 零 至 零 一 學 年 起 , 所 有 職 前 師 資 培 訓 課 程 的 畢 業 生 的 資 訊 科 技 能 力 , 均 需 最 少 達 到 「 中 上 」 程 度 。

   
  ( 註 一 ) 「 基 本 」 程 度 指 教 師 能 掌 握 一 般 電 腦 操 作 及 基 本 技 巧 , 例 如 文 書 處 理 、 瀏 覽 聯 網 , 以 及 操 作 現 成 的 教 學 軟 件 。

( 註 二 ) 「 中 級 」 程 度 指 教 師 在 授 課 和 備 課 時 , 懂 得 運 用 一 些 資 訊 科 技 工 具 , 及 應 用 互 聯 網 及 內 聯 網 上 的 教 學 資 源 。

( 註 三 ) 「 中 上 」 程 度 指 教 師 懂 得 使 用 電 腦 聯 網 、 解 決 簡 單 的 硬 件 和 軟 件 問 題 、 可 靈 活 地 運 用 編 寫 軟 件 來 備 課 等 , 以 及 能 夠 充 分 理 解 不 同 資 訊 科 技 工 具 和 資 源 的 特 點 及 用 途 。

( 註 四 ) 「 高 級 」 程 度 指 教 師 懂 得 理 解 電 腦 管 理 教 學 系 統 的 功 能 、 檢 討 電 腦 教 學 程 式 的 成 效 、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設 計 教 材 , 以 及 選 擇 適 當 的 資 訊 科 技 設 備 , 以 配 合 學 校 的 需 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