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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庫] 立法會:《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二讀

立法會:《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二讀

  以下是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今日(一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之發言全文:

主席女士:

  我動議二讀《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

  隨着近年珠江三角洲一帶的經濟迅速增長,越來越多從事跨境業務的香港公司以及內地機構,聘用來自香港的員工。職業訓練局(下稱職訓局)能為香港的工作人口提供相關培訓,以應付這些公司的需求,並保持本地工人的競爭力及就業前景,至為重要。

  此外,職訓局如能為學員安排跨境實習,讓他們汲取寶貴的工作經驗,增加畢業後的就業機會,也會令我們的青年人受惠。

  要讓商界及市民大眾得益,我們須修訂《職業訓練局條例》,賦權職訓局在香港以外從事活動。這項修訂是《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的主要建議。

  條例草案亦包括了對《職業訓練局條例》的兩項輕微修訂。第一項是在條例中,以〝person with a disability〞取代〝disabled person〞,以符合國際慣常的用詞。第二項則是訂定條文,規定當職訓局主席不在香港或不能行使其權力時,可由任何一名副主席擔任帳目簽署人。

  主席女士,我希望議員支持《2003年職業訓練局(修訂)條例草案》。

二○○四年一月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