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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名稱: | 資助特殊學校聘任非教學人員 (由薪金津貼支付薪酬) |
簡介 | 資助特殊學校須按教育局所批核的教職員編制聘任以薪金津貼支薪的非教學人員,並須向教育局公積金組提交本表格,以便處理發放聘任有關人員的薪金津貼。此外,學校亦須另備副本送交學校所屬的教育局區域教育服務處。 |
相關網站: | https://www.edb.gov.hk/tc/sch-admin/admin/about-sch-staff/appointment/index.html |
(1) 郵寄地址: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5樓1517室 教育局財政分部公積金組 |
(2) 親自遞交: |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5樓1517室 教育局財政分部公積金組 |
(3) 傳真號碼: | 不適用 |
(4) 電子郵件: | 不適用 |
(5) 線上提交: | 不適用 |
查詢電話: | |
電郵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