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優化學校投訴管理安排下,由家長、學生或公眾人士提出與學校一般日常運作或內部事務有關的投訴,經校本機制調查及上訴程序處理後而仍然未能解決,在以下情況,投訴人、學校或教育局可要求「學校投訴覆檢委員會」(覆檢委員會)覆檢有關投訴個案:
有關覆檢安排的詳情,請參閱以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