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二零零一年增補校舍分配工作已經展開 [請參考新聞稿]。這次增補校舍分配工作,可供辦學團體申請的項目包括建校用地、將於二零零三至二零一二年落成的直接資助高中校舍以及直接資助/資助中學和小學校舍。
在分配校舍時, 校舍分配委員會  (23 KB) [參考資料: 委員會的權責範圍
 (23 KB) [參考資料: 委員會的權責範圍  (49 KB)] 將詳細考慮辦學團體提交的申請,希望選出能夠擬備周詳而切實可行的辦學計劃書(內容包括抱負、使命、班級結構、收生政策、管理及組織、教學方針、向學生提供的支援、校訓、表現指標以及自我評估指標等)的團體,確保為學童提供優質教育。[參考資料: 評審準則(填表須知附件II)
 (49 KB)] 將詳細考慮辦學團體提交的申請,希望選出能夠擬備周詳而切實可行的辦學計劃書(內容包括抱負、使命、班級結構、收生政策、管理及組織、教學方針、向學生提供的支援、校訓、表現指標以及自我評估指標等)的團體,確保為學童提供優質教育。[參考資料: 評審準則(填表須知附件II)  (33 KB)]
 (33 KB)]
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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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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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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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一年十一至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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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辦團體應邀闡述其辦學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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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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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分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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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請表格和辦學計劃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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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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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申請的團體須於 二零零一年十月三日或之前 向教育署建校組遞交申請表格、辦學計劃書(連同所有附件應不超過四十頁,申辦中暨小學者也應不超過六十頁)、不超過三頁的摘要以及符合申請資格的文件[即公司註冊和豁免繳稅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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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校組的地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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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灣仔  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1427室 教育署建校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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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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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證明文件必須與辦學計劃書分開釘裝。請遞交一式十五份的辦學計劃書和摘要,以及一份證明文件。遲交或未填妥的申請書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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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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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團體填寫表格前,務請細閱 填表須知 [申請表格附錄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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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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