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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主要內容

2026年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 

背景

         國家教學成果獎由教育部主辦,是國家在教學研究和實踐領域中最高級別的獎項,每四年評審一次。「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包括基礎教育、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和高等教育(研究生)四個大類,分別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總計2000項,獲獎者授予證書、獎章和獎金。

         國家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類別涵蓋學前教育、中小學教育及特殊教育,獎勵範圍主要包括課程設計、學與教、評估、資源建設及教師專業發展等,成果要求以能夠突出育人導向、注重問題解決、推動改革創新、注重實踐檢驗為要。教育部成立國家教學成果獎基礎教育評審委員會,遴選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港澳推薦的申報成果。詳情請瀏覽網頁《教育部關於開展2026年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的通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0/s7058/202605/t20260528_1437936.html

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香港區評審安排

         教育局邀請各幼稚園、小學、中學及特殊學校報名參加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參加者可以個人(如以小組申報,連同主持人在內,不超過6人)或單位1 (如由不同單位聯合申報,連同主持單位在內,不超過3個)形式申報教學成果。

 
         遵照國家教育部對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的要求,教育局會成立評審委員會,成員包括專家學者、資深校長和社會人士等,依據既定的原則請參閱上述評審工作安排的資料進行香港區評審,擇優推薦參選。獲推薦的名單及教學成果資料將於2026年7月上旬於教育局網頁展示,並於2026年7月10日前呈交國家教育部評審。

詳細資料 


教育局通函第100/2026號
PDF

《2026年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評審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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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

         2026年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香港區)已於2026622日截止報名,謝謝參與。

遴選程序

         遵照國家教育部對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的要求,教育局成立評審委員會,依據既定的原則(請參閱上述評審工作安排的資料)進行香港區評審,擇優推薦參選。以下為評審委員名單:

2026年基礎教育國家教學成果獎(香港區)
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

主席:盧鳴東教授

委員:教育界
               
李偉展博士
            陳祥偉先生
            陳淑英女士
            呂婉婉女士
            譚蘊華女士

               其他界別
               
吳嘉碧女士

               當然委員
               
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專業發展及培訓) 李惠萍女士
            教育局總專業發展主任(教師獎項及語文教師資歷) 陳思艾女士

查詢

         如有查詢,請致電2892 5452與教師獎項及語文教師資歷組盧萃怡女士聯絡。




[1] 單位指學校、學術團體、研究機構或其他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