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教育培訓課程
簡介
《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教育培訓課程為新入職教師首三年內必須完成的核心培訓,屬於核心培訓範疇一:「教師專業身份- 角色、價值觀及操守」下的培訓項目。此課程旨在加深新入職教師對《憲法》、《基本法》及國安教育的認識。課程會邀請本港法律界及政界不同知名人士擔任講者進行分享。課程內容包括:《憲法》與《基本法》的關係、《基本法》制定的歷史背景、訂立《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重要性,以及釐清一些對《基本法》的誤解等。
課程剪影
| ◆ | 原全國人大常委、前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勵進教育中心理事范徐麗泰女士講授課程 |
范徐麗泰女士於第一節課以「《憲法》、『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的關係」為題,向學員深入講解《憲法》的法律地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與憲制基礎,以及「一國兩制」的實施成效等,幫助學員掌握國家憲制架構與香港的法理關係。第二節課則以「國家安全與我們的關係」為主題,闡述國家安全的定義、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與條例,以及將《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與西方國家的國安法律作出比較等,讓學員加深對國家安全概念的理解,並認識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責任與制度安排。
劉健儀律師於第一節課以「一國兩制、憲法與基本法及國家安全教育」為題,向學員深入講解《憲法》的基本概念、《基本法》的歷史背景與核心特點,並闡述中央政府對「一國兩制」方針的堅定支持與制度保障,加強學員對國家憲制架構與香港特區法律地位的理解。於第二節課中,劉律師以「國家安全教育」為主題,系統地介紹了國家安全的定義與重要性,並講解《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主要內容與法律效力。此外,劉律師亦強調學校在推動國家安全教育方面所肩負的責任與使命,期望學員能透過教育深化青少年對國家安全的認識與守法意識。
| ◆ |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香港特區首任律政司司長、勵進教育中心理事梁愛詩律師講授課程 |
梁愛詩律師於第一節課以「香港在國家憲制內的地位」為題,向出席者深入講解《憲法》的法律地位、「一國兩制」的基本概念,以及「一國」與「兩制」之間的有機聯繫,幫助學員理解香港特別行政區在國家憲制架構中的角色與定位。於第二節課中,梁律師以「香港如何保障國家安全」為主題,系統介紹了中國的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及「總體國家安全觀」的五大要素,並闡述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肩負的憲制責任。梁律師亦深入剖析《香港國家安全法》的立法背景與重要性,強調香港在國家安全體系中的關鍵作用。
| ◆ | 資深大律師江樂士先生及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樂逢源先生講授課程 |
在第一節課中,樂逢源先生以「《憲法》、《基本法》與《香港國安法》的關係」為題,向出席者深入講解中國《憲法》的法律地位、《基本法》的制度設計與功能,以及《香港國安法》的立法目的與核心內容,並闡述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所承擔的憲制責任,加強學員對三者之間法理關係的理解。而第二節課由江樂士先生主講,課題為「國家安全的責任和《香港國安法》」。江先生詳細介紹了《香港國安法》的立法背景、條文架構及重點規定,並說明香港在國家安全體系中的法律責任與實踐安排,協助學員掌握相關法律的實際應用與社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