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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署長第三十九號報告書小學教育
主要內容

課堂語言運用

 

考試報名

申請人必須透過網上報名表遞交報名,教育局不接受逾期申請及以其他方式遞交的申請。

2026/27學年「課堂語言運用」評核於 2026 年 月 1 (上午9時正)至 月 16 (中午12時正)  期間接受報名。申請人須透過以下網上報名表辦理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表連結]  網上表格

 

申請人須於報名時同時上載以下文件。請留意,所有文件應以PDF格式儲存,每一檔案最大為1MB。每份文件必須註明申請人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及學校名稱

  • 「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學術領域)成績單(只限於英文科申請人,如適用)
  •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只限於普通話科申請人,如適用)
  • 整個2026/27學年的學校行事曆
  • 學校發出的完整教學時間表
  • 「『課堂語言運用』報名資格核實」表格 (乙部須由現職學校校長填寫及簽署) 
    PDF
     [2026/27學年適用]

 

報名資格

申請人必須已於報考語文科目的核心語文能力方面達到語文能力要求:

英文科核心語文能力指—

  •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學術領域)中整體分級取得7.5級或以上成績,並在同一張成績單中,聆聽、閱讀、寫作和口語各項分級均不低於7.0級1;或
  • 在「語文能力評核」(英國語文)的閱讀、寫作、聆聽及口語卷別均達到「3等」或以上。


    1上述「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成績單須於2024年9月1日或之後及於「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報名日期結束前(即2026年9月16日或之前)發出。若申請人曾於上學年參加「課堂語言運用」(英國語文)評核,並於本年度再次投考,則無需再次呈交「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成績單。)


普通話科核心語文能力指—
  • 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中獲得二級甲等或以上成績註2;或
  • 在「語文能力評核」(普通話)的聆聽與認辨、拼音及口語卷別均達到「3等」或以上。

    註2上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成績須於「課堂語言運用」評核報名日期結束前(即2026年9月16日或之前)發出。若申請人曾於上學年參加「課堂語言運用」(普通話)評核,並於本年度再次投考,則無需再次呈交「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普通話水平測試」證書。)


申請人必須是在本地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或提供本地正規課程註3的私立日間中、小學的教師,並且—
  • 在2026/27學年任教英國語文科/普通話科;或
  • 曾應考「課堂語言運用」,但未能達到相關語文能力要求。

    註3本地課程是指由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課程。)


報名須知

  • 報名須知  
    PDF
     



參考資料

  • 評核綱要
    • 《課堂語言運用(英國語文)評核綱要》   
      PDF
       [2025年8月版]
    • 《課堂語言運用(普通話)評核綱要》   
      PDF
       
  • 課堂語言運用簡介會簡報
    • 2026/27學年課堂語言運用(英國語文)簡介會 
      PDF
       [將於2026年11月上旬上載]
    • 2026/27學年課堂語言運用(普通話)簡介會   
      PDF
       [將於2026年11月上旬上載]

 

查詢

有關「課堂語言運用」事宜,請致電教育局語文教師資歷小組(電話:2892 5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