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編號: | |
表格名稱: | 在學證明書 |
簡介 | 當6至15歲的兒童獲僱主取錄從事兼職工作時,其父母應向校長申請「在學證明書」證明有關的兒童正在學校就讀。《僱傭條例》要求其父母須向僱主出示該兒童有效的「在學證明書」。勞工處的勞工督察會前往不同工作地點視察,以確保每一名從事兼職工作的學童均在符合法例的情況下受僱,並持有有效的「在學證明書」。 |
相關網站: | https://www.edb.gov.hk/tc/student-parents/placement-assistance/about-placement-assistance/school-attendance-certificate.html#ecr3 |
(1) 郵寄地址: | 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一樓W108室教育局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缺課個案專責小組,並在信封面註明「在學證明書」。 |
(2) 親自遞交: | 九龍九龍塘沙福道19號教育局九龍塘教育服務中心西座一樓W108室教育局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缺課個案專責小組 |
(3) 傳真號碼: | 把填妥的表格傳真(傳真號碼:2520 0073) 至學位安排及支援組缺課個案專責小組 |
(4) 電子郵件: | 不適用 |
(5) 線上提交: | 適用 |
查詢電話: | 3698 4296 |
電郵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