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接受申請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資助計劃)旨在向前往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以及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專上教育的機會。資助計劃包括兩部分:「經入息審查資助」(每名通過入息審查的學生視乎需要可獲全額資助或半額資助)和「免入息審查資助」。資助計劃下的資助款項會按年發放,資助年期為有關學生於指定內地院校就讀的學士學位課程的正常修業期。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只可在同一學年內,接受「經入息審查資助」或「免入息審查資助」二者其一。計劃不設名額上限。
在2025/26學年,資助計劃下的指定內地院校共有201所。資助計劃下的資助金額會按院校所在地區與香港的距離分為以下三個類別發放:

符合下列資格的學生可申請2025/26學年「經入息審查資助」:
- 擁有香港居留權註(1)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
-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註(2);及
- 於2025/26學年,在指定的201所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 課程註(3)。
符合下列資格的學生可申請2025/26學年「免入息審查資助」:
- 擁有香港居留權註(1)或香港入境權,或持單程證來港;
- 在香港接受及完成高中教育註(2);
- 於2025/26學年,在指定的201所內地院校修讀學士學位 課程註(3);及
- (1)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考獲「3322」註(4)或「332A」 註(5)的成績,即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數學科達到第2級,以及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或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取得「達標」的成績;或
(2) 通過「香港副學位畢業生升讀華僑大學銜接學位課程試行計劃」升讀華僑大學;或
(3) 經「內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計劃」下的「校長推薦計劃」入讀內地院校。
註﹕
- 預計於2025/26學年內獲取香港居留權的學生亦可申請。
- 亦涵蓋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公布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與考學校名單中的內地港人子弟學校。2025/26學年,深圳香港培僑書院龍華信義學校、廣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廣州南沙民心港人子弟學校及東莞暨大港澳子弟學校的文憑試畢業生只要同時符合資助計劃下「申請資格」所列的其他條件亦可申請。
- 不適用於以下修讀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課程或任何於畢業後將獲指定內地院校的合作院校頒授學士學位的課程/學習計劃的學生:
(i) 因應相關課程的安排,於2025/26學年在非指定內地院校或香港以外的合作院校就學的學生;或
(ii) 先獲香港大專院校錄取,再獲指定內地院校錄取至上述課程的學生。 - 適用於2023年或以前獲取的文憑試成績。
- 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公民科)取代原有的通識教育科。公民科的評分標準為「達標」與「不達標」,A代表「達標」。2024年或以後獲取的文憑試成績已修訂為「33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