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学数字教育发展蓝图 | 教师 | 学生 |
教育局通过「多重进路」的方式,支持学校推行数字教育。 建基现行的教师持续专业发展政策,教师须于每三年150小时的持续专业发展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0小时有关数字教育的培训。
小学
中学
备注︰
1. 若 2026/27 学年并非教师三年持续专业发展(CPD)周期的起始年,则教师可于该学年完成不少于10小时的数字教育培训,以符合有关 培训要求。
2. 除了经教育局「培训行事历系统」(TCS)报名及记录的课程外,教师在完成其他机构主办的培训、自学课程或学术进修后,均可在教育 局「电子化服务入门网站」(e-Services)自行输入有关培训纪录及时数。相关纪录经由学校审核及确认后,即可正式计入个人的持续 专业发展(CPD)时数内。教师应妥善保存有关的证明文件(例如修毕证书、成绩单、课程大纲或认证资格凭证等),以供学校在审核 时作核实之用。
3. 培训课程是否符合数字教育培训的条件,主要取决于课程内容能否切合数字教育的目标及教师的专业发展需要,并获学校审核和认可; 而非单凭提供培训的机构、培训模式,或其有否自行标示「属于数字教育培训」等。因此,建议教师在报读相关课程前先与学校沟通, 以确保有关培训符合学校认可的专业发展方向。
4. 有关数字教育相关的教师培训安排,请参阅教育局于2026年8月25日所发出的通函第156/2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