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配合教育發展、社會轉變、兒童成長需要,優化了表現指標(詳情見教育局通告第20/2017號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表現指標(幼稚園)),作為檢視和評估幼稚園表現的參照,以促進學校持續發展。
教育局在2014年成立優化表現指標諮詢委員會,由幼兒教育專家、前線幼兒教育工作者及業外人士擔任委員,以廣納不同持份者的意見和建議,並通過到校訪談、試行計劃等方式,收集大專院校、辦學團體和幼稚園的意見及經驗。此外,教育局亦參考了本地和不同國家的研究結果和經驗,並配合幼稚園教育計劃,以及《幼稚園教育課程指引》(2017) 的推行,與業界攜手優化表現指標,完善質素保證架構。
《表現指標(幼稚園)》包括四個主要範疇,當中再劃分為十一個範圍,顯示學校各方面工作的重要部分,引領學校綜合檢視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