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學數字教育發展藍圖 | 教師 | 學生 |
教育局通過「多重進路」的方式,支援學校推行數字教育。建基現行的教師持續專業發展政策,教師須於每三年15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週期內,完成不少於30小時有關數字教育的培訓。
小學
中學
備註︰
1. 若 2026/27 學年並非教師三年持續專業發展(CPD)周期的起始年,則教師可於該學年完成不少於10小時的數字教育培訓,以符合有關培訓要求。
2. 除了經教育局「培訓行事曆系統」(TCS)報名及記錄的課程外,教師在完成其他機構主辦的培訓、自學課程或學術進修後,均可在教育局「電子化服務入門網站」(e-Services)自行輸入有關培訓紀錄及時數。相關紀錄經由學校審核及確認後,即可正式計入個人的持續專業發展(CPD)時數內。教師應妥善保存有關的證明文件(例如修畢證書、成績單、課程大綱或認證資格憑證等),以供學校在審核時作核實之用。